乌兹别克斯坦驻华大使馆

人气指数:142 页面更新时间:2016-07-18 14:20
网站介绍

  乌兹别克斯坦驻华大使馆官网为广大中国用户提供乌兹别克斯坦概况、使馆简介、动态、中乌关系、旅游、新闻、领事服务信息等内容。

  乌兹别克斯坦签证须知:中国公民持外交护照赴乌兹别克斯坦免签,持其他种类护照需持乌方邀请函及签证申请表在乌兹别克斯坦驻华大使馆或驻上海总领馆办理签证;在持有目的国签证及国际联程机票的情况下,可申请过境签证。

  乌方邀请函由乌境内的法人及自然人按照规定程序在乌外交部领事局办理。领事局向乌驻华使馆、驻上海总领馆签发以邀请函为依据的签证确认函。乌驻华使馆、驻上海总领馆颁发商务、旅游等入境签证,签证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年。有权邀请外国公民访乌的法人和自然人:外国驻乌使领馆、国际组织代表处、外国政府组织代表处及法人、在乌外交部注册的外国公民、在乌司法部注册的国际和外国非政府、非商业组织代表处及其分支机构。赴乌人员签证申请表需在网上用英文填写,数据缺省时不填(不写“no”)。填写完毕后自行打印签证申请表,贴申办人照片,附邀请函送至乌驻华使馆或驻上海总领馆领事处。

  注意事项:

  (一)根据合约来乌工作的外国人凭乌对外劳务移民署确认函及法人邀请函,可获得停留期超过3个月的签证。

  (二)除签证上注明的可停留地点外,持过境签证者不得在乌其他地点停留。

  (三)持有联程机票、不出机场且在机场停留不超过24小时的乘客可免办签证。

  (四)乘汽车、驾货车过境者,须在乌对外开放的国际公路上行驶且须按所持路线单上注明的路线过境。

  (五)过境期间,如遇自然灾害、疾病、交通事故、汽车故障等意外情况,需在乌停留超过24小时者,可持乌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自行向内务部门申请办理签证延期手续及外国人居留登记;不超过24小时者可以不必在乌内务部门申请签证延期。

  出入境时有边防检查和海关检查,请持有效护照及签证,排队候检。

  居留入籍:

  一、 居留登记

  (一)临时居留登记。在乌外国公民(在乌居留时间超过3天)应在3天内持护照办理临时居留登记。居住期限应与其所持签证期限相符。超过3天仍未办理临时居留登记,宾馆不受理其入住申请。办理临时居留时须提交:申请表、护照、入境签证、缴费单、邀请单位书面信函等。

  (二)长期居留登记。外国公民须持乌内务部签发的在乌居住证才能办理长期居留登记。办理长期居留须提交:申请表、在乌居住证、缴费单等。

  (三)以下情况免办居留登记:应乌方邀请来访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议员、政府代表团成员;持联合国护照者;未满16周岁的儿童;来乌不超过3天即出境者;来乌旅游,在每一旅游地不超过3天者。

  (四)注意事项:驻乌使团及新闻代表处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居留登记在乌外交部办理,乌向上述人员发放相应证件并据此在其护照上做相应备注。凭乌邀请方的书面申请可延长外国公民居留期限,但不应超过其所持签证有效期。两次或多次违反乌出入境规定的公民(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士)将面临5-10年的监禁处罚。

  二、办理居住证

  居住证颁发对象为:年满16周岁长期居住在乌境内的外国公民及无国籍人士;取得在乌长期居住许可人员,包括依法丧失乌国籍从国外返乌者;在乌长期居住但未加入乌国籍或依法丧失乌国籍人员。提交申请表、出生证明、护照、乌相关部门颁发的丧失国籍的证明文件、5张35×45mm黑白或彩色照片、写明家庭成员的常住证明、结婚证等。申请审查期限不超过15天。

  居住证有效期为5年,但不超过持证者的护照有效期(如持证人年龄超过60岁,则居住证有效期与护照有效期相同)。如需延期或换证,应在有效期满前10日提出申请。居住证多延期5次,超过5次者换新卡。如持证者在其护照过期后一年内无法提供新护照或延期手续,乌内务部将向其颁发无国籍人士居住证。

  三、国籍政策

  乌不承认双重国籍。乌国籍政策采取出生地和血源相结合原则。乌国籍的加入或退出须经乌总统国籍委员会审批。申请加入乌国籍时须满足以下条件:拒绝外国国籍;申请前在乌长期居住满5年;有合法经济来源;承认并遵守乌兹别克斯坦宪法。

  申请加入乌国籍时须提交:加入国籍并愿在乌长期居住的申请书、申请表、个人简历、3张照片、退出其他国籍或无国籍证明书、健康证明及艾滋病检查结果、提供申请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在乌出生的文件或证明。以上材料需一式三份,入籍审查时间为一年。

  联系方法:

  一、乌兹别克斯坦驻华大使馆

  地址:三里屯北小街11号。

  电话:010-65326305、 65322551、65323621(领事处)。

  传真:010-65326304。

  电子邮箱(E-mail):uzbekistan@embassy-uz.cn。

  二、乌兹别克斯坦驻上海总领事馆

  领区: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湖南。

  地址:上海市吴淞路258号耀江发展中心801室。

  电话:021-63071896。

  传真:021-63246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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